2022年9月7日中午,瀘縣潮河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有人聚集在潮河鎮某門市內打牌,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將門市內聚集打牌的向某等8人當場擋獲,收繳賭資3000余元。經調查,在潮河政府工作人員和派出所民警聯合在轄區宣傳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勸關各類非必要開業的門市后,徐某仍在經營的茶館內,接待向某等8人打牌,政府工作人員聞訊趕來勸阻無果后報警。目前,門市業主已被公安機關處行政拘留5日,罰款500元,其他聚集打牌人員也受到了相應行政處罰。
據四川秉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喻婷竹介紹,本案人員在疫情防控要求下,仍然違規聚集打牌,屬于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對其進行處罰,若因其行為導致新冠肺炎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要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同時,若本案人員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冠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